部门职能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其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督促机关部门贯彻落实。
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讨论和决定机关党建工作事项。
三、指导机关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民主评议,负责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等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机关教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洁教育,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履职尽责。
七、牵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机关工作纪律的检查工作,督促机关部门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机关精细化管理与服务育人水平。
八、做好机关统战、工会等工作。
九、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考察、考核等有关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