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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标准台账

党支部工作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一、工作职责应明确到位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二)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三)支部委员会各支委工作职责。

二、基础资料应分类归档

(一)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二)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三)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访谈记录、稿件登记、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四)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五)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三、基本制度应完善健全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2.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3.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5.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6.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7.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二)“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4.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5.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党内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式。  

   (三)民主监督制度

1.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1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2.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3.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4.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5.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1.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3.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5.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6.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3.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5.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6.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2.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3.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4.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5.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6.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七)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1.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标准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2.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3.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单位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3.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4.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5.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6.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7.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8.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要同群众谈心,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9.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