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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师范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
[四川师范大学机关党委]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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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机关党委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师范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明确学习组织与职责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提高依法办学治校水平、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

(一)成员组成。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各学院(单位)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组成,各学院(单位)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列席。根据学习需要,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可扩大到科级党员干部、系(所)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工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机关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可扩大到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能部门副职、科级党员干部。

(二)学习职责。二级党委(党总支)对本学院(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习任务,审定学习计划,指导督促成员,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讲评学习情况。党委(党总支)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委副书记代行职责。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党务秘书担任。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依照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单位)实际,起草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设计学习方案、准备学习材料、进行学习考勤、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归档材料。

三、把握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十个指明”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深入学习党中央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深入学习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学习贯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年)》,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举措,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高执行党内法规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依法治校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办学水平。

(四)深入学习省委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深入研究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学习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等重大部署,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学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主、宗教等方面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六)深入学习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学校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开启振兴师大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新征程的“三步走”发展战略、“九大工程”等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学校党委关于党的建设和事业改革发展的“十四五”规划,深入学习学校年度和学期党政工作要点。

四、改进学习方式

(一)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 6 次。

(二)加强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现场教学等学习活动,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三)开展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利用网络平台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做到学网、懂网、用网,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川师先锋”等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五)主动“走出去”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紧扣学习主题,适当组织到改革开放示范区、创新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学习考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开展体验式学习,增强学习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完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经二级党委(党总支)审定后施行。

(二)报送学习情况。根据学校党委要求,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情况。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三)规范档案管理。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及时收集整理年度或学期学习计划、重点发言材料、学习记录、个人笔记、学习考勤表、学习情况通报、新闻报道、工作总结、经验材料、学习理论成果等相关资料,按年度建立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做到规范、准确、完整。

(四)接受督促指导。二级党委(党总支)接受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指导督促。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统筹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

(二)抓好带头示范。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

(三)加强学习交流。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总结学习成效,查找问题不足,研究探讨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思路方法,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

本实施意见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四川师范大学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稿)》(校委宣〔2015〕4 号)同时废止。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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